国家税务局宣布,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大到全国!
重磅!2021年发票新规,税务总局最新通知,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将逐步扩大到全国,
即日起,发票开具、丢失、入账、抵扣、申报就按这个来
2020年12月20日,国家税务局宣布,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大到全国!
推行时间 | 地区 |
自2020年12月21日起 | 在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宁波、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 中实行专票电子化,受票方范围为全国。 |
自2021年 1月21日起 | 在北京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广西、海南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、大连、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,受票方范围为全国。 |
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税务局确定。
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真的要来了!那发票如何开具?开销后如何操作?电子化发票入账又有何要求?收到后又该如何抵扣申报?